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

2023年底前,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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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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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
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
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撤销取得的职称,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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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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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
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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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类型和岗位特点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30日
多地明确:这些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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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逐级申报等条件限制。 -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做出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须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前4项至少满足1项),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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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或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的职称。 -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照基层倾斜支持政策及相关规定申报省内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 -
符合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条件的,按规定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
符合国家及本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按程序要求申报高一层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