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川建标发(2019) 8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现批准为四川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号为:DB51/5027- 2019,备案号为: J10147-2018, 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其中,第4.3.1条、5.1.1条、5.1.3条、5.1.5条、5.1.7条、5.2.1条、5.2.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 - 2012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作废。
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