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的设计做到基本统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附属建筑面积
第一节一 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管理用 房
第三节行政办公 用房
第四节化验室
第五节维修间
第六节车库
第七节仓库
第八节食堂
第九节浴室和锅妒 房
第十节堆棚
第十一节绿化用房
第十二节传达室
第十三节宿舍
第十四节其他..................
为了使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的设计做到基本统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附属建筑面积
第一节一 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管理用 房
第三节行政办公 用房
第四节化验室
第五节维修间
第六节车库
第七节仓库
第八节食堂
第九节浴室和锅妒 房
第十节堆棚
第十一节绿化用房
第十二节传达室
第十三节宿舍
第十四节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