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地说,安全监察有两方面的基本职能:一是实行监察,二是反馈信息。
安全监察是依据安全监察法规授予的权限,对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
产方针和遵守安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揭露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产生的原因,督促、指导这些部门和单位改正违反法规行为,消除隐患;对违反法
规而又拒不改正的实行干预,强制其改正;在处理事故或其他有关安全事项中,对
有关各方的争议进行仲裁。此外,安全监察在客观上对于调整劳动关系,改善企业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改进生产技术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在实行安全监察的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监察活动、统
计分析,沟通情报等各种渠道能广泛收集到各类信息。对这些信息应该有目的进行
分类、比较、分析、综合,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对策,或者
反映给领导机关,供决策参考;或者提供给部门和单位,帮助他们改进工作。
实行监察和反馈信息,这两方面的职能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监察职能是强调依法行事,而信息职能则是强调实行的效果,检查、判断既定目标的得失,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对策,不断把事故预防工作提到新的高度。
常见问题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好东西分享:规范合集:最新住建部规定执行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市政,建筑,勘察,结构多个类型专业) 2023-07-06
- 混凝・混凝剂・混凝设备 2023-04-21
- 钢-混凝土组合梁设计原理(第二版) 2023-04-21
- 工程力学手册 2023-04-21
- 建筑结构工程师不可忽视的问题 2023-04-21
- 结构力学学习指导与能力训练 2023-04-21
- 地下建筑学 2023-04-21
-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典型事故案例图解与分析 2023-04-21
- 压力焊 2023-04-21
- 上海市民防工程设计百问百答 2023-04-21